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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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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4 22: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四川省高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8号)精神,决定实施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以下简称“贡嘎计划”)。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2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2035年建成教育强省的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一流为目标,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为国家重大战略及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以全面提升培养能力为重点,更加注重三全育人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一流目标。扎根中国大地,汇聚创新资源,深化内涵发展,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建设之路,瞄准世界一流,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和方向争创一流。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建设的困难问题、薄弱环节,聚焦短板、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从学科特色、科研能力、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提升学科水平。
坚持特色发展,引导高校科学定位、聚焦重点、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新趋势新机遇,紧扣“高、精、尖、缺”,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彰显学科优势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范式,突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科研能力提升及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打造学科高峰,推动高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坚持服务急需。强化建设高校在国家和四川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国家重大战略和四川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为导向,聚焦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四川学科专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大学创新体系,发挥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
坚持战略定力。充分认识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遵循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科研创新内在规律,把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重点、聚焦难点、久久为功。

建设目标
到2025年,力争打造高峰学科30个左右,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10%;力争打造高原学科70个左右,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10%-30%;培育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支撑学科,进一步夯实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基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扶持“绝学”、冷门学科。在学科国际可比领域,力争超过100个学科进入世界高水平学科行列,约10个学科进入世界高水平学科前列。
“贡嘎计划”按I类、Ⅱ类、Ⅲ类学科进行建设,各类学科建设目标如下:
I类建设学科: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引领作用,整体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学科,拥有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从全省高校择优遴选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强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
Ⅱ类建设学科: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支撑作用,达到或接近国内一流并在若干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拥有高水平人才队伍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从全省高校择优遴选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势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
Ⅲ类建设学科:满足四川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急需,学科整体水平位于全省同类高校前列。从全省高校中择优遴选有相当基础、具有四川特色的学科进行培育,夯实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基础。

建设任务
(一)强化立德树人,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四史”学习教育引领工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四史”实践教学基地。实施“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提升工程”,统筹实施“大思政课”建设方案,形成高校思政课教学资源研究、开发、交流使用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加强思政课教师基础理论素养培训,实施辅导员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思政工作骨干培养工程。
(二)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加快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高质量本科教育和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打造一流人才方阵。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支持建设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医学人才培养,扩大建设高校基础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数字经济等关键领域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支持建设高校参与“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深入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领域相关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层次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拔尖人才培养。
(三)创新体制机制,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培训、评价激励、考核管理、晋升发展、条件保障等政策和制度体系,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按照《四川省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安排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奖励资金,喵准前沿领域和关键技术,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高端引领,具有充足发展后劲和良好师德师风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把政策重心和工作重点放在培育青年科技人才上,完善优秀青年人才全链条培养制度和青年教师多元补充机制,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服务保障力度。实施“高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双百’计划”和“高校院士后备人选培养计划”,打造西部高等教育创新人才聚集高地。
(四)强化服务需求导向,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紧密对接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强化省级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急需、有效支撑行业和区域重大需求的学科专业;深入实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综合支持计划”,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不同类型高校准确定位、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进一步优化学科科类结构和区域结构。实施一流本科专业递进培育计划,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专业认证,建成40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400个省级一流专业。实施应用型高校品牌工程。建成50个应用型品牌专业,支持高校参与本科专业三级认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催化剂”,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布局交叉学科专业、探索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机制,推动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特别是复合型学科专业集群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培育学科增长点。
(五)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支持高校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完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支持高校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深度融入天府实验室建设,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推动高校进一步增强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能力,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加强对四川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种业等重点领域的攻关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高校内部人才,学科、平台的协同以及高校之间、高校与其他创新机构之间的协同,加强在川高校钒钛材料、玄武岩纤维等协同科创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落实国家和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意见,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流的合作平台,促进和深化人文交流。支持建设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逐步实现与国外合作高校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支持建设高校拓展国际化办学空间,稳妥有序开展境外办学。鼓励建设高校发起国际学术组织和大学合作联盟,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和论坛,参与国际重大议题研究、创办高水平学术期刊,加大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力度,规范来华留学生管理,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川攻读学位、从事研究,优化来川国际学生结构,提升来川留学教育质量。鼓励建设高校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急需领域,加强高精尖人才培养。

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及建设周期
“贡嘎计划”在全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组织开展。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本轮建设周期自2021年开始。建设高校及学科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二)确定建设学科
1.按照质量、特色、服务、贡献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满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学科纳入“贡嘎计划”。
2.教育厅会同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遴选确定建设学科。
3.根据四川省第一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结果,对建设成效明显的建设学科,加大四川省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对建设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学科、减少支持。
(三)制定建设方案
1.编制建设方案。建设高校按照本方案要求,厘清发展思路和定位,明确建设目标,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办学特色,以五年为建设周期、编制建设方案。
2.确定建设方案。建设商校制定方案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建设高校根据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教育厅、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建设学科、监督工作进展和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各建设高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使“双一流”建设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激发师生员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引导多元投入。建设期内,对纳入“贡嘎计划”的在川部委属高校建设学科,由学校统筹四川省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对地方属高校建设学科,按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对入选“贡嘎计划”I类、Ⅱ类的建设学科在四川省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中给予经费支持。地方属高校入选“贡嘎计划”I类、Ⅱ类的建设学科,按照学科类型,采用分层分类、总体稳定的原则进行支持。“贡嘎计划”Ⅲ类建设学科,由高校自行统筹建设。“贡嘎计划”建设高校应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汇聚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合作,争取中央、省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在资金、政策和资源上的支持,实现多元投入、合力共建。
(三)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学科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贡嘎计划”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由教育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建设目标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评价。评价结果分为成效显著。比较显著和不显著三个等次。对建设高校强化绩效问责,对中期考核成效不显著的,减拨或停止其支持经费,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对期满评价成效不显著的,扣减直至全部收回四川省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预算,并调整出“贡嘎计划”建设范畴。
(四)提升治理能力。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人才评价改革、充分激发学校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建设高校要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和管理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

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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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01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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