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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高、东大荟集--陶行知积极推进学校改革(1914-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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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0: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高、东大荟集了一大批留学归来的著名学者,他们引进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在南高、东大进行了许多影响深远的教育、教学改革。被毛泽东称为“伟大的人民教育家”的陶行知便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代表。

        陶行知(1891~1946),原名文浚,后改名知行,又改行知,安徽歙县人。1914年毕业于金陵大学,赴美留学,获伊利诺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后师从杜威,获哥伦比亚大学都市学务总监资格凭证。1917年归国,受聘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教育学”、“教育行政”、“教育统计”等课程。1918年3月代理南高教务主任,次年10月任教务主任,后又兼任东南大学教育科主任和教育系主任,直至1923年。

        (一) 开“女禁”,首创大学男女同学

        “五四”之前,中国除个别私立大学之外,没有同时招收男生和女生的高等学府。教育史上称这种男女不能同学的制度为“女禁”。目前,流行而且权威的说法是“北京大学在中国首开女禁”。事实上,这种说法不无偏颇之处,应该说是“北大和南高在中国首开女禁”;甚至可以说是“南高在中国首开女禁”。在1919年12月7日召开的南高第10次校务会议上,教务主任陶行知提出了《规定女子旁听法案》。他说:“中国女子高等教育最不发达,女子几无上进之路;大学不许男女同学,更是毫无道理。南高特宜首破禁区,融通办理,以遂女子向学之志愿。”校长郭秉文、学监主任兼文史地部主任刘伯明、教育系主任陆志韦等坚决支持,校务会议一致通过此项提案,决定自1920年暑期正式招收女生。为造成更大的声势,南高的郭秉文、陶行知、杨杏佛等人与北大校长蔡元培、蒋梦麟及胡适等人商定,南北一致行动共同开放“女禁”。消息传出,朝野哗然,江苏省议会一片喧嚣,社会上的流言蜚语不堪入耳,甚至就连思想比较开明的张謇和老校长江谦也都明确表示反对。庆幸的是江苏省教育会会长黄炎培是“开女禁”的有力支持者。经过郭秉文、陶行知等人的多方解释、疏通和不懈努力,南高终于如期开考。当时有一位叫张佩英的女生,在陈独秀、张国焘、茅盾等人的鼓励下,专程从上海赶来南京投考。据张佩英(后改名张蓓蘅)回忆:“第一年投考南高师的女生约百余人,大半是在各省女中或师范多年任职的教师,正式录取的只有8人。其中7人是教会学校出身,另一人是南京一女师毕业。第一年还招收了50多位旁听生。”(张蓓蘅:《我成为中国首届男女同校女生之追忆》,《高教研究与探索》1987年第2期。)1920年暑期招收的这8位女生是:李今英、陈梅保、黄叔班、曹美恩、吴淑贞、韩明夷、倪亮(南京一女师毕业)、张佩英(张蓓蘅)。她们被安排在不同系科,与男生同班学习。经过慎重考虑而选择了“学风深厚”的南高的张佩英回忆说:“不知何故,1920年蔡校长仅接收几名旁听生。这样1920年秋南高师正式开‘女禁’,成为中国第一所招收女生的高等学府。”南高与北大(1920年2、3月招收女子旁听生9名,其中有7人于是年10月通过考试而转为正式生,另2人一直是旁听生),首创男女同校,实行了男女学生的同班学习,揭开了中国高等教育史上崭新的一页。
        开放女禁,影响甚大。1921年,南高暑期学校招收女生80余人。秋季入学后,南高各系“已有女生30余人”。曾担任过国务总理的熊希龄来校考察后深表赞赏。一些欧美人士对此事也都极为支持。美国克兰公使夫人来华游历,参观南高、东大,在了解了首届男女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之后,“极为称许”,“特捐银四千元,资助东南大学女学生学额2名,高等师范女生学额10名,两校合办之暑期学校女生学额20名,以为提倡女子高等教育之助”。(南京大学编印:《南京大学校史资料选辑》,内部资料,1982年,第133页。)正因为南高首开“女禁”,所以在1962年南京大学60周年校庆时,时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的竺可桢校友才会这样祝贺:“东南学府,为国之光。男女同校,唯此首创。”

        (二) 改革“教授法”,倡导“教学法”

        清末民初,我国的各级学校在教学上都一直使用“教授法”的提法。但陶行知却认定“教授法”很有改革的必要。因为这不仅是名称问题,还关系到教育的实质和内涵,反映了人们对教育的理解是“先生只管教,学生只管学”。而这种情形又“以大学为最坏,导师叫教授,先生以被称为教授为荣,他的方法叫做教授法,他好像拿知识来赈济人的”,但却很少考虑学生,很少考虑学生“学”的一个方面,不注意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不考虑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所以,教师的知识再多也无法满足学生走上社会的需要,而且再优秀的学生也难以超过教授的“知识量”。

        陶行知主张将“教授法”改为“教学法”。其理由为:第一,教师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教学生“学”;第二,教的“法子”必须根据于学的“法子”;第三,教师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还须同自己的学问“联络”起来,做教师的应该一面“教”,一面“学”,并不是贩卖些知识来。在1918年南高的一次校务会议上,陶行知正式提出了上述主张,但因有人认为此类改革纯属“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未获通过。陶行知一边向同事释明观点,一边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评说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的弊端,极力倡导教学改革。五四运动兴起之后,各种新思潮和新的教育观点纷至沓来,许多教师态度大变,反对之声渐低。在郭秉文校长的支持下,身为教务主任的陶行知毅然决定:在南高将所有关于“教授法”的说法一律更名为“教学法”。由于改得合理,符合教育的基本原理和客观实际,遂得到教育界的认可,“教学法”的提法便因此而在全国逐渐流行。

        (三) 改良教育学科,倡导“教育学科学化”   

        南高作为全国著名的高等师范学校,理当对教育学有更深的研究,但是在最初的几年内,教学计划的安排却偏重于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的“直接”需要,教育内容过于狭窄、陈旧,教育方法亦较保守。陶行知来南高执教以后,便积极倡导“教育学要科学化”,坚决反对“沿用旧法,仪型外国”,极力提倡“教师要做创造的科学家”,“教育的理论应植根于自然科学”。于是,南高于1918年创建了带有试验性质的“教育专修科”。该科把“科学常识”列为必修课,安排像生物学家、韦斯特大学神经学研究员秉志这样的著名科学家讲授生物学、生理学等课;陶行知讲授遗传学等课。同时该科还把基础课置于十分突出的位置。

        (四) 采用“选科制”,推行课程改革

        民国初年的高校普遍实行学年制,此种办法,不利于因材施教和优异人才的脱颖而出。经过反复酝酿,南高于1919年的一次校务会议上决定采用“选科制”,并通过了《改良课程案》:“(1)各课程皆令学生必修,往往有性之不近者,亦须随班,听讲兴趣既无,成效自难;采用选科制则学生可依兴趣发展其天赋之特长。(2)于规定所限毕业,敏者嫌其太迟,钝者觉其太快;如以学分计算,敏钝各得其平。(3)实行选科制可以打破分科之界限,学生对于功课亦不致限于局部学习。(4)现科目规定不能增减,其弊在于或有功课而无相当之教员,或有教员而强迫其担任非所长之功课;实行选科制,则有伸缩之余地。(5)按现行制度,平均分数不及格者应留级,所有功课均须重修,即便是曾得最高分数的科目亦不例外;采用选科制,则只需重修不及格之科目。(6)按照现行制度平均分数及格者即可升级,即便有些科目不及格亦不再重习,采用选科制则此弊可除。”(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务会议公决:《南高课程应采用选科制案》,1919年。原件现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当时的“科”,有时指“科”,相当于后来的“学院”;有时指“科目”,即后来的“课目”或说“课程”。此提案中的“科”即指“科目”。校务会一致通过此案,选科制于次年秋正式在南高实行。此处的“选科制”实即今日之学分制。只是南高规定,每周上课及自修合2小时,历一学期者为1学分;每一学生每学期一般以修15学分为标准,若遇特殊情况,可增至20学分或减为12学分,修满120学分即可毕业。由于南高拥有许多深孚众望而又学有专长的教授,开出了许多新颖的课程,因而深受学生的欢迎。如有的学生主修理科,兼修工科,毕业后工作得心应手,受到社会好评。对教师而言,这既是压力,又激发了钻研业务、跟踪前沿和开拓学科新领域的热情。

       采用选科制,带动了课程计划的改革,也因此更加显示出这一教学管理制度的生命力。东大选科制的具体规定和做法是:(甲)必修科(科目)。国文6学分,英文12学分,共18学分。另从下列5组中选修,每组须选4~8学分。A组:国文、英文、西洋文学;B组:历史、政治、经济;C组:哲学、数学、心理学;D组:生物学、地学;E组:化学、物理。这是一种非常科学的选科制。因为可供选择科目过少,便达不到选科的目的,也难以培养宽基础的人才;可选科目过多,则又容易分散学生精力,只能培养一些“万金油”式的人物。而东大这种让学生在规划好了的一系列经典性、通识性的“课程组合”中自主选择的做法,既避免了“过于空泛”的漫无边际的随意选科,又防止了“过于陕隘”的应付式选科,是“任意”和“必须”的有机结合,是个人兴趣和成才需要的合理体现,是培养既不空泛又不狭隘、能保持“通才与专才”平衡的合格人才的有力手段。(乙)自选主系、辅系。由学生于本科各系中,自选一系为主系,然后由主系教师提出若干系,任学生选取其一为辅系,主系学程(即课程)至少应修40学分,最多不能超过60分;辅系学程至少要选15学分,最多不能超过30学分。(丙)自行选科(科目)。除(甲)、(乙)两项规定外,只要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学生还可自修别科的课程。例如,当时国文系开设的本科必修课程、供辅系学生自选的课程、供他科学生自选的课程,共有25门;数学系本科(本学院)必修学程有22门;而土木系开设的各类课程更是多达40门。

       (五) 面向社会,开“暑期学校”之先河

       五四运动以后,教育界有识之士,深感中国教育的落后是影响我国全民族素质和阻碍国家富强的根本原因,而仅凭现有学校及其师资队伍的水平,恐无济于事,必须辅以各种形式的教育,提高各类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于是国内遂兴起大办暑期学校的热潮,而南高正是“这股教育新潮的发源之地”。(龚放:《南高师的暑期学校》,《高教研究与探索》1987年第2期。)1920年夏,南高在全国率先开办了暑期学校,前后开办4期,每期学员多达1000人左右(其中女学员约占1/10),他们来自全国18省市及朝鲜,其中有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生,也有中学毕业生和私塾先生,以及各类学校的教学及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学员的文化程度及其工作需要,学员被分成小学、中学、大学、国语、体育、特殊学程、职业教育等班级,共计开出100多门课程。授课者多是全国的著名学者,如陶行知、胡适、任鸿隽、梅光迪、陆志伟、刘伯明、竺可桢、朱经农、舒新城、黄炎培、陈鹤琴、严济慈等人均曾登台执教。可以说,在全国各地的暑期学校中,南高、东大开办的暑期学校的规模和影响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师资阵容之强,办学效果之好,都是首屈一指的。

        对于这所暑期学校“倡导最力,实践最勤”的南高教务主任陶行知,之所以要创办这种类型的学校,其目的有四。首先是想通过教育来改造社会,“用四通八达的教育来创造一个四通八达的社会”;沟通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的联系,沟通大学与社会的联系,使大学走出象牙之塔,更好地推广教育,服务于社会。(《陶行知文选》,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5页。)其次,是要增加南高师生社会实践的机会,在实践中广泛汲取营养和智慧。陶行知认为,暑期学校的学员来自四面八方,各有专知,皆有所长,如果说教师自己的教育实践是“亲知”——根本,那么从学员、他人处学得的知识便是“闻知”——接枝,亲知加闻知,犹如根枝相接,硕果自成。第三,是可以充分利用大学的师资、校舍和设备,“一地两校”,“一师两教”,“一室双用”,经济而又有实效,很好地体现了他“办学而最合于经济学理者也”。(东南大学编印:《国立东南大学暑期学校概况》,1923年。)第四,是为满足社会对高质量的教师和行政人员的需求。因为当时全国各地的师资和行政官员素质不够理想,“知识都嫌不足,经验也缺”,而且还有很多“科举出身的教师”。他们“既在那里实施教育,自有受训练的必要”。由此可见,南高举办暑期学校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全国教师队伍的素质,进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最终创造一个全新的“四通八达的社会”。这种教育,主旨明确,思想先进,方式可取,业已含有“更新知识”、“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萌芽,是南高教学和教育改革的又一成果。1924年以后,由于直奉第二次战争爆发,政局更加动荡,全国的暑期学校遂走向低潮,南高的暑期学校亦未能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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